日期:2025-07-07 15:51:26
日前,市政府网站发布了《大连市支持盘活存量土地若干政策》(以下简称《盘活政策》),重点针对存量土地盘活中的规划调整难、开发周期紧、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堵点,提出全链条解决方案。《盘活政策》提出,加强规划支撑。合理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,合理调整闲置存量土地规划条件要求,支持产业迭代升级,允许土地用途变更,丰富建筑设计的多样性和空间增值利用。 优化开竣工管理。科学设置项目开工期,差别化确定各类项目建设工期,合理免除非企业原因导致的违约责任,允许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,“保交楼”项目所在地块免予追究未按期开竣工责任,调整未按期开竣工违约金标准。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。支持利用闲置存量土地合作开发建设,鼓励产业项目集中使用零散用地,支持搬迁改造项目异地置换土地,对违法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依法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,鼓励实施地上地下分层立体开发,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产业的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,差别化办理存量土地有偿使用手续。 加强地价支持。六种情形不再增收土地价款,适当放宽出让价款缴纳时间,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交付土地开发建设。 提升登记效能。简化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程序,发挥土地二级市场效能,实行土地预告登记转让制度,加快推进房地产用地“带押过户”,规范闲置存量土地分割宗地开发或转让。 推进收回收购。依法规范收回土地,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,鼓励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。 完善批而未供管理。着力化解批而未供土地的分类措施,明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“净地”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,由储备管理机构进行入库管理。 加强府院联动。做好闲置土地处置与司法工作衔接,明确在处置闲置土地过程中企业依法依规动工开发的,终止处置程序,保障市场主体权益。《盘活政策》中“闲置存量土地”指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,目前尚未开工及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。《盘活政策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,从其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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